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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房产管理局

     历史沿革
▓ 清朝,房屋由官府支持有声望的绅董经营; 
▓ 民国前期,设公款公产处,解放前设公款公产管理委员会; 
▓ 1949年4月底,常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房地产管理处,同年8月改设常州市人民政府公产科;
▓ 五十年代,机构几经更改,曾设有房地产公司。 1961年8月,成立常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 1966年五月,成立常州市政府房地产管理局; 
▓ 文革期间,机构波动,变更数次,至1979年五月建立市革命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 
▓ 1980年10月,更改为常州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 1992年8月,更名为常州市房产管理局。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是统一负责我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危旧房改造、白蚁防治、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落实私房政策、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事机构职能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机关内设11个处室,下属单位14个,其中事业单位6个,企业单位8个(除常州房屋担保置换有限公司外,其余7个公司已经改制)。同时,负责对天宁、钟楼、戚墅堰、新北区、武进、金坛、溧阳房管局(处)进行业务指导。
      我局所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所从事的相关业务,直接面对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些职能能否很好地履行,将直接关系到我市房地产市场能否规范和健康发展,关系到全市居民的安居乐业和政府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二次创业”的行业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项创新”来开展工作。“一个中心”就是促进和保持全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两个基本点”,一是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坚持执政为民,扎扎实实办好实事。“三项创新”是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在房产行政管理和为民办实事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好评,并取得了“全国房管房改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产权产籍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白蚁防治先进单位”、“江苏省安全鉴定管理先进单位”、“江苏省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局领导班子已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地方性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行政措施;监督检查房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房产协会工作,负责对全市房产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规定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基金的归集、使用、核算和管理;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三级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三)参与编制城市住宅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参与经济适用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危旧房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区危旧房改造;负责全市房产行业中住宅建设的统计工作;制定房产行业科技创新计划,指导和推进房产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四)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房产登记确权手续,发放房屋所有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办理房产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建立并管理房产产权转移、变更的产籍档案;管理核发房屋有关权属证书。
  (五)依法进行房产市场管理和市场服务体系的建立管理。审核商品房预售合同,审批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与核定新建商品房价格,会同物价部门审核重置房价格;参与拟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房产转让管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管理房产抵押行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负责房产评估管理;审查审批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监督管理中介经营活动。 
  (六)负责市区拆迁房屋确权、评估作价、产籍核查经及相关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审查审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违章行为;归集、管理、使用房屋本体共用部位设备维修基金和住宅区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保障所有者权益;参与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 
  (八)管理全市直管公房,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九)协助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做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指导的协调辖市、区的房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
局机关:
局办公室(人武部)
政策法规处(执法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市场管理处 
房屋管理处(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白蚁防治管理处) 
物业管理处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住宅产业发展处
组织人事处
宣传教育处
纪检监察室(纪委)
工会团委
下属单位:
直属房产管理处
产权监理处
物业管理中心
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白蚁防治研究所
经济适用房中心
常房置换担保公司